转发市工信局《关于开展市级绿色工厂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有关企业:
现将市工信局《关于开展市级绿色工厂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转发给辖区内相关企业,并根据《济南市绿色制造单位培育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济工信绿发字[2024]17号)要求,做好市级绿色工厂动态管理复核工作。
请需动态管理的市级绿色工厂(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于2025年10月20日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并如实填报提交《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及相关材料。如企业发生名称变更的,应在动态管理填报信息中提交变更说明;因投资、并购、管理或其他原因造成实际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地址或组织边界与列入绿色工厂名单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提交再评价报告(参照工信部绿色工厂评价报告模板)。
请各镇街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企业务必按时完成动态管理信息填报工作。
电话:83326078
邮箱:jnzqjxjdqwrfz@jn.shandong.cn
附件:1.关于开展市级绿色工厂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2. 绿色制造名单 动态管理线上填报手册
3. 济南市绿色制造单位培育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
济南市章丘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