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奖补

济南市生物医药产品研发创新奖补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18 15 阅读

对新获得批件或注册证书且在我市生产、结算的创新产品,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1 类新药每个品种奖励 3000 万元,同一年度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奖励 1 亿元;1 类新兽药每个品种奖励 1000 万元,同一年度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奖励 3000 万元;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或甲、乙类医用设备每个品种奖励 300 万元,其它第三类医疗器械每个品种奖励 100 万元,同一年度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奖励 600 万元;特殊医学用配方食品每个批件奖励 100 万元,同一年度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奖励 300 万元。

加速防疫物资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对研发和生产的疫苗、核酸检测类、救治药品、医疗设备类等疫情防控产品首次取得三类医疗器械、创新药物注册批件的企业,每个产品分别给予 200 万元、3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