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奖补

.济南市技术转移合同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18 12 阅读

1.技术转移输出方补助。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按照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不超过 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按照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不超过 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仅就增值部分给予补助。同一项技术转移活动仅补助一次;

2. 技术转移吸纳方补助。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成果或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按照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不超过 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