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奖补

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18 19 阅读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且属于《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中所列我市十大产业领域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补资金,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但不属于我市十大产业领域的,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补资金;经认定(备案)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其在孵(入驻)企业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 1 家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 10 万元奖补资金;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每家最高 50 万元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