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项目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实施后可先行拨付 60%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全额拨付培训项目补贴资金。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部分不予补贴,并收回预支的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五级(初级工)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 4000 元/人·年;四级(中级工)或同等层级的职业技能学徒培训 5000 元/人·年;三级(高级工)或同等层级的职业技能等级学徒培训 6000 元/人·年。
培训项目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实施后可先行拨付 60%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全额拨付培训项目补贴资金。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部分不予补贴,并收回预支的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五级(初级工)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 4000 元/人·年;四级(中级工)或同等层级的职业技能学徒培训 5000 元/人·年;三级(高级工)或同等层级的职业技能等级学徒培训 6000 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