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按核定护理型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或改造提升补助。项目开工经审核后预拨 70%补助资金,其余 30%资金待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该补助项目与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不重复享受。
济南市每张新建、扩建床位补助 8000 元,改造提升床位补助 2400 元。
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按核定护理型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或改造提升补助。项目开工经审核后预拨 70%补助资金,其余 30%资金待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该补助项目与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不重复享受。
济南市每张新建、扩建床位补助 8000 元,改造提升床位补助 24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