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奖补

山东省、济南市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15 17 阅读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按核定护理型床位,征地新建的,每张床位补助 16000 元(含省级补助);利用现有房屋改(扩)建的,每张床位补助 6000 元(含省级补助)。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参照养老机构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