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实际设备(含设备软件,下同)购置金额的 12%给予奖补,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
2.整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实际设备购置金额的 15%给予奖补,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
3.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实际设备购置金额的 20%给予奖补,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
4.其他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普通技改项目),按照实际设备购置金额的
10%给予奖补,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5.设备购置金额是指申报项目新购置(不含二手设备)的生产设备、研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和节能环保设备等支出金额。设备购置金额是指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原值,根据企业提供的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由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