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奖补

济南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15 18 阅读

“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对开展 “人才贷”业务形成不良贷款的损失进行补偿,补偿额为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 70%。市级以上人才或其所在企业发生的“人才贷”贷款风险,由市财政局与申报区县财政局按 6:4 的比例共同承担补偿资金;区县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其所在企业发生的 “人才贷”贷款风险,由市财政局与申报区县财政局按 4:6 的比例共同承担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