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研发费用补助及“小升高”补贴:首次认定高企的中小微企业,省财政一次性拨付10万元。
满足三个条件:资产、收入都是2亿以下,500人以下。
2.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25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非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12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8万元奖补资金。
3.税收优惠:按照现行政策,高企享受的税收优惠有3项: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土地税减半,增值税加计扣除5%。
(1)企业所得税:非高企缴纳比例为25%,企业认定高企后,免审即享直接按照15%税率每季度缴纳一次。
(2)土地税:认定高企后免审即享,直接减半缴纳,每季度缴纳一次。目前,我区16个街道按照12.8元/㎡缴纳土地税,垛庄、黄河减半。(重新核定高新年度的土地税,先征后返)
(3)增值税加计抵减:企业每年7月或8月起,分批次到区工信和科技局智能制造与装备产业科申报。工信厅通过公示后,企业在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基础上,再多抵减5%缴纳增值税,每月缴纳一次,直到下一年度再次申报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