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
区优秀企业家评选主要设置突出贡献奖(5 个)、发展引领奖(10 个)两个基础奖项,每年度根据评选活动主题适时增设“青年才俊奖”(10 个)。
评选办法
第一条 突出贡献奖和发展引领奖两个奖项,分值设置均为满分 100 分,按照公众投票、专家评审 2:8 的比例给候选人赋分(即公众投票占 20 分,专家评审占 80 分),最后根据总分排名确定获奖名单。“青年才俊奖”人选由章丘区青年企业家协会负责推荐提名,领导小组结合活动主题和评选标准等,定评获奖名单。
第二条 参选个人及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凡在本区工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工业企业的主要经营决策者(董事会主席、董事长、首席
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经理、厂长等),均可参加评选,
每个企业限推荐 1 人,但隶属于同一企业集团的,由企业
集团确定 1 名推荐人选。
(二)参选个人应大力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
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履行责任,
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36 字”新时代优秀企业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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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不准参加突出贡献奖、
发展引领奖的评选,不准提名为“青年才俊奖”人选。
(三)参选突出贡献奖的个人,所领企业上年度税收
贡献原则上需达到 5000 万元以上(含 5000 万元),本人在
所领企业担任主要职务满三年以上(含三年)。
(四)参选发展引领奖的个人,所领企业上年度税收
贡献原则上需达到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本人在
所领企业担任主要职务满三年以上(含三年)。
(五)提名“青年才俊奖”的个人,原则上年龄不超
过 45 周岁,个人在发展“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
新业态、新模式)、新基建、科技创新、企业转型发展等方
面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青年带头人“头雁”引领作用突出。
(六)参选个人及所领企业,需完成上年度节能降耗
目标任务,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事故,无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
行为,无违法、失信等行为,无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七)参选个人所领企业,其所属产业符合 2019 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被列为淘汰类的不得参选。
第三条 专家评审委员会赋分评价办法(分值 80 分)
突出贡献奖和发展引领奖两个奖项,采用专家评审委
员会赋分评价办法,评价指标主要由定性指标(分值 20 分)
和定量指标(分值 60 分)两部分组成。
(一)定性指标(分值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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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影响力:个人及所领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
响力,业绩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
型升级中业绩显著、引领作用突出。(分值 4 分)
2.区域影响力:个人及所领企业在章丘具有较强影响
力,对城市发展、产业带动力或提供就业等方面做出较大
贡献。(分值 4 分)
3.个人创新力:个人在企业经营、商业模式、技术开
发等方面表现出突破性创新,或在参选人的引领和主导下,
所领企业拥有良好的、持续的创新能力。(分值 3 分)
4.品牌价值力:在参选人引导下,企业有突出业绩表
现,对行业的成长有较明显的拉升或带动作用,品牌价值
得到较快提升。(分值 3 分)
5.国际化程度:所领企业在国际市场有良好表现,国
际市场销售额在总销售额中占比有较快增长。(分值 3 分)
6.社会责任感:诚信经营,秉持市场经营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热心社会公益和
慈善事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分值 3 分)
(二)定量指标(分值 60 分)
参选人定量指标得分=税收贡献评价指标得分+发展质
量评价指标得分+规模总量评价指标得分+成长速度评价指
标得分
1.税收贡献评价指标(30 分)
①指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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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参选人所领企业上年度的纳税数
据。
②计分方法
企业税收贡献目标分值得分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基
础分值为 20 分,满分为 30 分。
参选突出贡献奖的,企业上年度税收贡献达到 5000 万
元以上(含 5000 万元)的,即可获得基础分值 20 分;参
选发展引领奖的,企业上年度税收贡献达到 1000 万元以上
(含 1000 万元)的,即可获得基础分值 20 分。
③计算公式
企业税收贡献目标分值得分=(该企业的上年年度纳税
总额-所有参选人所领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最小值)÷(所
有参选人所领企业上年年度纳税总额最大值-所有参选人
所领企业上年年度纳税总额最小值)×(该指标分值 30-
基础分值 20)+基础分值 20
2.发展质量评价指标(10 分)
此项评价指标主要依据“亩产效益”改革评价结果的
“亩均税收贡献”指标,基础分值 5 分,满分 10 分。企业
上年度亩均税收贡献达到 5 万元的,即可获得基础分值 5
分。其中,亩均税收贡献在 5 万元至 10 万元的(含 10 万
元),加 1 分;亩均税收贡献在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含
20 万元),加 2 分;亩均税收贡献在 20 万元至 30 万元的
(含 30 万元),加 3 分;亩均税收贡献在 30 万元至 4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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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含 40 万元),加 4 分;亩均税收贡献在 40 万元以
上的,加 5 分,即得满分(10 分)。
3.规模总量评价指标(10 分)
①指标依据
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参选人所领企业上年度的销售收
入数据。
②计分方法
企业规模总量目标分值得分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基
础分值 5 分,满分 10 分。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 1 亿元
的,即可获得基础分值 5 分。
③计算公式
企业规模总量目标分值得分=(该企业上年度的销售收
入总额-所有参选人所领企业上年年度销售收入总额最小
值)÷(所有参选人所领企业上年年度销售收入总额最大
值-所有参选人所领企业上年年度销售收入总额最小值)×
(该指标分值 10-基础分值 5)+基础分值 5
4.成长速度评价指标(10 分)
①指标依据
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参选人所领企业上年度的销售收
入增长率数据。
②计分方法
企业成长速度目标分值得分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基
础分值 5 分,满分 10 分。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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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上的,即可获得基础分值 5 分。
③计算公式
企业成长速度目标分值得分=(该企业上年度的销售收
入增长率-所有参选人所领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最
小值)÷(所有参选人所领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最
大值-所有参选人所领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最小值)
×(该指标分值 10-基础分值 5)+基础分值 5
第四条 公众投票赋分评价办法(分值 20 分)
章丘区优秀企业家评选,在爱章丘 APP、章丘 PLUS 微
信公众平台,开通突出贡献奖和发展引领奖公众投票通道。
(一)投票规则
每人每天可为 5 名候选人投票(必须一次性选够 5 人
才可成功投票)。禁止任何人采用任何程序进行刷票,投
票以官网后台真实数据为准。
(二)计分方法
网络评选候选人得票第一名记满分 20 分,以第一名得
票为标准计算分数比重。其他候选人公众投票得分计算公
式如下:
每一票所占分数(a)=该指标分值 20 分/第一名总票
数;
其他候选人公众投票得分=该候选人得票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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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程序
第五条 区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
评选前向社会公告推荐时间、申报材料、程序等事宜。
第六条 区优秀企业家评选可按属地或单位归属分别
由街镇、区直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推荐提名,
也可自荐提名。
第七条 参选个人需向区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报送如下材料:
(一)单位推荐报告;
(二)章丘区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申报表(自行下载);
(三)相关证明材料(需开具评选办法第二条第六款中
所列事项相关证明资料)。
第八条 区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
申报材料和优先原则,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初核,并提出
候选人名单,经媒体公示后,进入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
并就信用征信、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节能降耗等情况,分别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最后由领
导小组根据得分情况和部门反馈情况,确定建议获奖名单,
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决定。
日常管理
第九条 区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做好优秀企业家的评选服务和动态管理工作,以及优秀企
业家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 如发现申报人和有关单位在评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区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该企业及推荐单位今后三年的申报和推荐资格,并撤销该企业家所获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 已成功当选的,原则上二年内不再重复同类奖项的申报,但企业年销售收入和税收贡献同比增长均达到 30%以上的,可以直接获得下一年度的同类奖项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