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企业,给予最高 500 万元扶持;对外地整建制迁入我市的拥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企业,经省、市主管部门认定,每家最高给予 5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在我市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根据机构仪器设备投入情况给予财政补贴,每家最高 100 万元。
对新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企业,给予最高 500 万元扶持;对外地整建制迁入我市的拥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企业,经省、市主管部门认定,每家最高给予 5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在我市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根据机构仪器设备投入情况给予财政补贴,每家最高 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