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按规定标准纳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后完成股份制改制的
“荷尖”企业(由市专项小组办公室确定具体认定办法)给予每家 5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对我市种子期、初创期“荷尖”企业,未在各类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挂牌,且获得非关联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满 2 年的,按照实际到账融资额的 3%累计最高给予该融资企业
10 万元补助。
1.对按规定标准纳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后完成股份制改制的
“荷尖”企业(由市专项小组办公室确定具体认定办法)给予每家 5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对我市种子期、初创期“荷尖”企业,未在各类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挂牌,且获得非关联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满 2 年的,按照实际到账融资额的 3%累计最高给予该融资企业
10 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