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备案省级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活动。省科技厅每年组织对省级服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