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奖补

国际专利、国家专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10 86 阅读

政策依据

《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财教〔2018〕52 号)

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申请条件

1.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2.PCT 发明专利申请;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

申办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县、高新区知识产权局。 2.受理:各区县、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 报送至济南市知识产权局。 3.审查:市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4.公示:对通过审查的专利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发文拨付资金:印发资金拨付文件,拨付资金。

申请材料

一、企事业单位国内发明专利 1.《济南市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报表》; 2.发明专利证书扉页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PCT 发明专利申请 1.《济南市PCT 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报表》; 2.PCT 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相关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专利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国外发明专利授权 1.《济南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报表》; 2.专利授权公开文件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四、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有效年费 1.《济南市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报表》; 2.发明专利证书扉页复印件; 维持本年度专利有效的年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1.企事业单位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给予 3000 元/件资助。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国家资助 2 万元/件,对同一发明创造在 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资助 5 个国家。 3.通过PCT 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单位申请资助 1 万元/件,个人申请资助 4000 元/件。 4.企事业单位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满 3 年 (4—6 年),最高给予500 元/件资助;满6 年(7—9 年),最高给予1000 元/件资助;满9 年(10—12 年),最高给予 2000 元/件资助;满 12 年(13—20 年),最高给予 6000 元/件资助。
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运用局促进处 办公电话66608871
实施期限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申报时间
每年组织 1-2 次 通知发布渠道: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官网(http://jngsj.jinan.gov.cn)
级别
济南市级
政策类别
创新创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