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
策(30 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 条)〉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22〕4 号)认定为高层次人才(D 类),享受住房保障、医疗保健、休假疗养等支持政策。每家总部企业(含驻济分子公司)可报 5 人;总部企业及其驻济分子公司主要经济贡献达到 1 亿元,可报 7 人;主要经济贡献达到 2 亿元,可报 9 人,以此类推,最多可报 15 人。对以上高层次人才,在符合薪资规定的情况下,按照个人贡献给予奖励,每人每年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