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予入选人才每人 10 万元生活补贴,2 年管理期期满验收合格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授予“泉城学者”荣誉称号;
2.入选人才在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等方面,享受我市同类人员待遇;
3.为入选人才发放“泉城人才服务金卡”,持卡可在创业投资、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交通社保、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受及时高效专项服务; 4.根据柔性引进人才实施项目情况,经专家评审认定,市财政给予引才单位 20-100 万元项目经费资助,专项用于项目实施和人才培养。资助分两批拨付,人才入选工程后先期拨付 50%,管理期满验收合格,再拨付剩余 50%;
5.管理期内,由柔性引进人才在引才单位牵头推动并被批准认定为国家
(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平台技术载体的,市财政给予柔性引进人才一次性 30 万元奖励;
6.管理期内,柔性引进人才的劳务报酬可在单位成本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