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补贴
政策依据
《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 年)专账资金管理办法》(鲁人社字〔2020〕55 号)
适用对象
我市所有企业
申请条件
企业新招录并办理就业登记的职工,由企业组织岗前培训。
申办流程
1.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办大厅注册; 2.组织参训职工就业登记; 3.向企业所在区县服务机构申请岗前培训; 登录网办大厅申报补贴。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开展岗前培训申请表; 3.企业职工培训合格证。
培训后由企业组织考核或综合评价,合格者按 500 元/人标准补贴企业。
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实施期限
20 个工作日
申报时间
即时 通知发布渠道: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办大厅 (http://zwfw.sd.gov.cn/col/col1561/)
级别
济南市级
政策类别
人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