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奖补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

发布时间:2021-04-09 74 阅读

政策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济政发〔2019〕9 号)

适用对象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申请条件

1.与毕业生签订 1 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为其缴纳四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 2.招用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派遣到小型微型企业的除外,社保补贴由小型微型企业自行申报)的高校毕业生; 同一名毕业生在不同的小型微型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奖补政策。

申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持申请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自愿申请; 2.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受理初审,将申报材料经大数据比对后签署意见,上报区县就业服务中心; 3.区县复审后,签署意见返回街道(镇)服务中心; 4.街道(镇)服务中心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 公示无异议,区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补贴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请材料

1.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3.《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申请表》(可从“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花名册》(可从“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每招用 1 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领 2000 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办公电话66605239
区县部门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办公电话66605239
实施期限
2019 年 8 月起实施
申报时间
季度末申报 通知发布渠道: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 ( http://jnjy.jnhrss.jinan.gov.cn/)
级别
济南市级
政策类别
人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