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工智能优秀项目奖励
政策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 (2020—2022 年)的通知》(济政字〔2019〕71 号 )
适用对象
济南市辖区内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工智能优秀项目的企业。
申请条件
1.济南市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不得申报。
申办流程
1.资金申请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材料; 2.向企业所在区县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3.区县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把关; 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工信部门与区县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
申请材料
1.企业奖励申报表; 2.有关方面发布的人工智能优秀项目公告复印件;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申报表; 4.申报单位要签订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资金申报单位的所有申报资料均需制作两种文档:书面和电子版。各种资料页数较多的,需要加盖骑缝章。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 “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产业创新重点任务项目、“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项目”、人工智能优秀创新产品 (解决方案)等优秀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奖励。
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处 办公电话 66605745
区县部门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处 办公电话 66605745
实施期限
2019 年 1 月起实施
申报时间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人工智能优秀项目发布公告时间,一般每年下半年下发通知。 通知发布渠道: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 (http://jnjxw.jinan.gov.cn/)
级别
济南市级
政策类别
信息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