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奖补

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集群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14 161 阅读

政策依据

《济南市促进工业投资倍增三年行动计划》

适用对象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人工智能、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设备、新材料、装配式建筑、生物医药、现代物流、智慧健康等产业集群。

申请条件

1.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应具备集聚程度高、创新能力强、资源节约效果显著、两化融合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特征,具备高新技术引领、高端价值链优势、高效资源配置,能够通过构建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高价值链控制能力和空间集聚能力,实现经济发展模式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区域产业结构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 资源利用效率从粗放低效转为集约高效。 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国家和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指导意见。

申办流程

1.申报方式。申报各类产业集群,由产业集群所在地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集群申报实行自愿原则,申报部门必须实事求是,按规定如实填报。 2.专家评审。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符合要求的, 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和必要的实地考察。 3.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产业集群奖励名单。经市工信局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的,授予“济南市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称号。 4.时间安排。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5.资金下达。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拟定资金分配方案,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工信局联合下达资金分配文件。

申请材料

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方案。申报各类产业集群应编制不超过 3 年的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拟申报的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及优势; 2.产业集群发展目标; 3.主导产业发展规划; 4.财政资金重点使用计划; 5.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6.创新能力情况; 7.安全生产情况; 8.两化融合情况; 9.配套服务设施情况; 10.所在地政府支持情况; 11.填写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表; 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对经认定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集群分别给予 1000 万元、 500 万元、300 万元奖励。
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转型升级处办公电话 66605687 66602604
区县部门及联系方式
章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管理咨询科
实施期限
2019 年 7 月 25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1 年 7 月 25 日。
申报时间
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通知发布渠道: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 (http://jnjxw.jinan.gov.cn/index.html)
级别
济南市级
政策类别
创新创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