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工程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工程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