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发展不少于 5 个种类道地药材的种苗繁育基地或面积不少于 500 亩(含)的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建成后对基地建设主体按 500 元/亩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100 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发展不少于 5 个种类道地药材的种苗繁育基地或面积不少于 500 亩(含)的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建成后对基地建设主体按 500 元/亩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100 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