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创新产品,对医疗机构使用创新产品的,按使用量价值的 5%给予奖励,单个医疗机构每年可获得奖励不超过 500 万元。支持医美抗衰生产企业加大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对自主创新新产品成功上市销售的,按每个产品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年度每家企业累计最高可获得奖励 50 万元。
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创新产品,对医疗机构使用创新产品的,按使用量价值的 5%给予奖励,单个医疗机构每年可获得奖励不超过 500 万元。支持医美抗衰生产企业加大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对自主创新新产品成功上市销售的,按每个产品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年度每家企业累计最高可获得奖励 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