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引进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方面的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在济行医且带徒每年超过 2 个月)的医疗康复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 5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补贴;对经认定的“品牌国医堂 (中医馆)”,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省、市级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的医疗机构,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中医科研成果转化,新获得国家或省级中医科研课题资助的,按上级资助 30% 给予一次性奖补。中医药领域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给予发明者 5 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