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奖补

济南市农展会参展补助及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18 21 阅读

1.参加国内展会的,按展位费的 70%给予补助;

2.参加国外展会的,按展位费的 80%和 1 名参展人员交通食宿费的 50% 给予补助;

3.展会统一要求特装的,补助全部场地费和特装费。企业自愿要求特装的,按场地费、展位费的 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 5 万元;

4.已享受省级及以上财政参展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市级参展补助;

5.对获得国家级展会金奖产品的参展主体给予奖励,奖励金额 1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