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奖补

济南市生物医药企业(机构)资质认证奖补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18 14 阅读

对新通过国家新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含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格认证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给予资助。其中,首次取得 GLP 认证项目达到三大项、五大项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200 万元奖励;取得 GCP 资格认证的,每新增一个专业学科给予 50 万元奖励;首次取得 CNAS 认证的,给予 20 万元奖励。

对新取得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PMDA (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等国际权威认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每个产品给予 100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所得奖励最高 5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