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以上规定收费的 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以上规定收费的 70%。
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以上规定收费的 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以上规定收费的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