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对入选的创新人才(团队)、创业人才(团队)分 A、B、C 三类给予经费资助。各区县按市财政支持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一、创新人才(团队)扶持政策。创新人才:A 类 200 万元,B 类 100 万元,C 类 50 万元;创新团队:A 类 300 万元,B 类 200 万元,C 类 100 万元;二、创业人才(团队)扶持政策。创业人才:A 类 300 万元,B 类 200 万元,C 类 100 万元;创业团队:A 类 500 万元,B 类 300 万元,C 类
200 万元。企业实际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政府支持资金总额。
1.入选创业人才(团队)可申请下列任一资助方式申请资金,用于项目研发、场地租赁、研发平台建设、设备购置、专家咨询、人才培训等创业企业运营;
方式一:无偿资助。按照审定的等级资助额度确定;
方式二:无偿资助+股权直投。无偿资助按照审定的等级资助额度的 50%-75% 确定,股权直投资助额度按照项目等级资助额度与无偿资助额度差额的 3 倍确定,股权直投资助额度占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最高不超过 20%。被投资企业承诺每年按照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1.1 倍进行现金分红;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人须承诺 3 年内对该笔股权按照原始投资价格执行回购,并提供回购担保;投资期限届满,无论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如何,均不影响实际控制人履行回购义务;
方式三:无偿资助+股权跟投。无偿资助按照审定的等级资助额度确定,股权跟投原则上按照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不超过 1:1 的比例确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且占企业股权比例不超过 30%,不参与企业具体生产管理,与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同步以市场化方式退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创业人才(团队)。创业人才(团队)扶持政策涉及的股权投资通过人才双创财政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具体金额由市委人才办根据创业人才(团队)选择资助方式的情况、基金可投资规模等统筹安排,济南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组织运作;
2.创业人才(团队)所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 2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的,依据研发投入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
元产品研发创新扶持;
3.入选的人才(团队)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科技计划,优先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等平台服务,优先推荐申请风险投资资金支持;
4.为入选人才(团队)提供创业导师辅导及市场、融资、生产、管理等全方位咨询服务,并定期组织人才(团队)参加相关培训;
5.入选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领军人才可申领“泉城人才服务金卡”,享受在出入境、户籍办理、税务服务、海关服务、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休假疗养等方面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