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符合规定的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 40%的补助;同一企业或团队每年最高补助 50 万元;
2.通过“省大仪网”购买服务并已获得省创新券补助的,无须再登录“市平台”,可直接获得所支付服务费的 40%的市级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