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励
政策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9〕1 号 )
适用对象
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申请条件
1.济南市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不得申报。
申办流程
1.下发《申报通知》,接《申报通知》后企业开始申报。 2.奖励资金申请单位(企业)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按照属地原则,奖励资金申请单位向所在区县工信部门申报。各区县工信等相关部门要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工信部门与区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
申请材料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申报表; 2.申报单位要签订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申报通知要求的其他资料; 资金申报单位的所有申报资料均需制作电子版文档。资料需要加盖公章。报送市工信局资料包括: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或联合有关部门)联合申报公文以及项目申报资料。
对新认定的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 50 万元、20 万元。
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办公电话 66605752
区县部门及联系方式
章丘区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83366536
实施期限
2019 年 1 月起实施
申报时间
按申报通知要求 通知发布渠道: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 (http://jnjxw.jinan.gov.cn/)、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
级别
济南市级
政策类别
创新创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