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奖励政策
政策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32 号)
适用对象
按照《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总部企业认定标准认定的总部企业。
申请条件
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以上
申办流程
1.总部企业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各区县发改部门; 2.各区县发改部门审核后,根据职责分工统一转交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审核; 需要资金奖励的,审核部门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区县发改部门及财政部门,由各区县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位。需要制定相关落实细则的,由市级主管部门牵头制定。
申请材料
申请实缴注册资本金扶持政策,需提报实缴注册资本金额度证明。
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 1%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服务处及区县发展改革部门 办公电话66607162
实施期限
2018 年 12 月 12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
申报时间
应在实缴注册资本金当年或次年提出申请 通知发布渠道: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http://jndpc.jinan.gov.cn/)
级别
济南市级
政策类别
创新创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