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培育库中优选 50 家左右标杆企业;对 IPO 申请获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省财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推动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享受省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最高补助 1000 万元;
3.支持入库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省财政给予每个 1000 万元经费支持;
4.强化入库企业人才建设,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金奖励。
1.从培育库中优选 50 家左右标杆企业;对 IPO 申请获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省财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推动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享受省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最高补助 1000 万元;
3.支持入库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省财政给予每个 1000 万元经费支持;
4.强化入库企业人才建设,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