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奖补

标准厂房(用地部分)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1-04-09 88 阅读

政策依据

1.《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2.《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 (济政办发〔2019〕10 号)。

适用对象

符合城市规划的工业用地

申办流程

1.区自然资源局组卷并初审;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审核土地出让方案时提出土地出让起始价建议; 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申请材料

1.土地来源资料; 2.规划条件复函及附图; 3.出让测绘成果及土地来源叠加分析图(表); 4.地籍调查前置成果; 5.土地熟化成本测算表或成本审计结果; 6.招拍挂出让预案; 7.组卷上报情况说明; 标准厂房的确认文件。
容积率放宽至 1.0-4.0,按照工业地价进行评估,并根据自持率进行系数修正,极大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
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办公电话66605201
实施期限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实施
申报时间
常态化申报 通知发布渠道: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http://nrp.jinan.gov.cn/index.html)
级别
济南市级
政策类别
土地政策